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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不后悔,我没有要她的第一次】
匿名用户
2015-1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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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曾经有一个女友,我们相恋了10个月,每晚她都打电话给我,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。寒假来看我,住在我的宿舍里,和我同床共枕。但是,我们除了亲吻和抚摸之外一直没有发生什么。她曾经要给我(她读大一,我读研一),我也想,也很冲动,但我拼命克制住了。我觉得我没有100%把握能守护她一辈子。我怕她的命运会因今晚而改写,怕她以后的老公会嫌弃她,欺负她,怕她以后不再幸福。她泪流满面的拼命吻我。后来,我们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分手,但我们爱过,我已经很知足了。

  看了许多朋友的关于如何处心积虑的得到女友的身子的帖子,对比一下周围发生发生的同居之后分手的情况,我想对男同胞们说:要是你真的没有把握守在她身边一辈子的话,男孩,请不要进入你的女孩的身体!

  我知道可能会有很多男孩骂我,鄙视我,但我是真的想说,如果你要骂我,只能说,你并不是因为爱,而只是为了性。估计骂我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吧?被我说中心中的龌龊想法了吗?

  曾经有舍友问我:你不要她,你会不会后悔?你要知道,女人对她的第一个男人终生难忘。“我知道。但凭心而论,我真的不后悔。她要是想记住我的话,会有很多方式。她要是想忘记我的话,也有很多途径。但我希望她能忘记我,就像我在努力忘记她一样。因为我们既然不能在一起,就不应该互相惦记,应该把心留给各自的爱人。所以从分手直到现在,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。

  我不知道那些骂我的人是怎么想的,顺其自然的人,只能说明你还没有真的爱她,没有为她的以后着想。所以,如果你们没有把握在一起的话,那么,请不要把自己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不是你爱人的人。因为,任何一个人都会希望爱人的第一次给自己。

  请珍惜你的爱人!

  第二篇: 善待童贞——过来人致学弟学妹

  堂妹与我关系甚密。暑假找我谈心,问我:”哥,我还应该坚持吗?“现在的大学生,谈恋爱的甚多,其中,已经同居的不少。堂妹告诉我,她宿舍六个姐妹,已经有三个与男朋友同居过,她的男朋友冲动时,好几次也要求她,而她的原则是保留童贞到确信能与男友结婚的那一天。有的姐妹笑她是出土文物。她觉得很苦恼。

  ”别人认为你太守旧,他们的理由是什么?“堂妹想了想说在:”有的说我不懂浪漫,说现在的年轻人,谁还在乎这个呀,以后即使分手了,也无所谓啊,不就是个标志吗;有的说其实这样可以让男友有责任感,有的甚至让男友写下保证书,保证以后不抛弃你,有的也是自己冲动,就防线崩溃了。

  小妹,且听老哥慢慢道来——

 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其实在大多数女性尤其是东方女性心目中,这仍然是最经典的浪漫。林忆莲在《至少还有你》中唱的便是这种。白发苍苍,两人相伴,信步于秋风落叶的小径上,一同回首往日情怀。那种只追求“曾经拥有”的浪漫真能比“看着你慢慢变老更令人神往吗?

  你给他贞操,就能永远拴住他吗?维系恋人的是感情,真的是靠为你付出贞操而背负的”责任“吗?恋爱不是婚姻,两者有天壤之别,你为他付出了童贞。可以表明对他的真情,对他的奉献,他也许会由于这份真情这种奉献而感动,从而为你付出,此非责任。真要对你负责任,他是不会如此急急地与你偷尝禁果的。感动过后,你还能把什么作为拴住他的锁链?难道是要用那份没有任何效力的保证书来要挟他?

  我有一个人文教授朋友,在与我谈及夫妻感情时告诉我,在铜婚纪念日上,温柔红烛光里,他夫人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他手里,打开一看,是一块发黄的白绸绢,其上有一块暗褐色的斑迹,那是新婚之夜他太太的落红。他不知道妻子将其保存并珍藏了几十年。回首往昔,他突然明白了爱请的美丽所在,将妻子深深地拥入怀中。

  大四那年,我与女友说好一起在某城市找工作,然后结婚成家,然而毕业前夕,当我已经为他联系好一家公司我已经报到时,她告诉我,她家人已经为她在远方家乡的大城市安排好一份人见人羡的工作,她无法放弃,愿意用一夜同眠作为三年恋情的了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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