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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四爱情故事
匿名用户
2013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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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  下面的故事,据笔者的一位同事的说法,乃是他的大学同学的一个老乡所经历的真实事件。不过,根据这位同事一向以来的信誉度,笔者认为,此事有九成的可能属于凭空捏造。但是,看在同事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份上,笔者姑且写出来,供各位看官消磨一下时间罢了。

  特此声明。

  一

  故事的开始,是在大四的第一个星期。而剧情发展的第一条线索,则是我在学校一条小路上捡到的一个钱包。

  钱包有些旧了,边角有着明显的磨损痕迹。打开钱包,里面的钱并不多,零零散散加起来不到一百块。后来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,我一直在庆幸,幸好里面的钱不多,要不然,我就很有可能会贪心大动,拿钱走人了事。

  除了这点钱,钱包里比较重要的东西,就是两张证件:一张身份证,一张借书证。证件上的头像,清丽中带着一丝妩媚,看起来,比我的前女友更加漂亮些。

  也许是被这个漂亮姑娘的美色给吸引了,也许是憋得太久,没有发泄,我一时冲动,做了一件完全不符合我个人风格的事情:把失物还给它的主人。

  要找到失主并不难,借书证上把姑娘的身份说得是清清楚楚。我按着院系的名称随口一问,立刻就摸清楚了姑娘的住处。

  按着我们学校的老规定,女生宿舍是不能让男生随意进出的。还好,要找女生,可以用门卫那儿的宿舍电话去叫人。那个丢了钱包的姑娘声音相当好听,当我对她说明了我的来意,她在电话里沉默的几秒钟,然后发出急促而兴奋的声音:

  「谢谢你!我马上下来!请您稍等一下!」

  随着一阵匆匆的脚步声,我第一次看到了她。比起相片上,她的脸要更瘦一些,头发更长一些,虽然是匆匆一瞥,她却已经把她的温柔神态,深深的刻进了我的脑海之中。有那么一秒钟,我开始思考,要不要追一追她。然而,作为一个失过一次恋的大四老油条,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断然掐去:我可不想都到了大四再来谈一次黄昏恋。

  会被寝室里的那几个家伙笑死的。

  于是,怀着这样的念头,我努力装作淡然的面对着她的殷切感谢,大力的挥了挥手,很是有些装逼的飘然而去,对她问我姓名的话语笑而不答,做了一回无名英雄。你还别说,做了好事的感觉就是爽,一连好几天,我的情绪都高昂无比在球场上大发神威,连灌了对方三个球,害得那几个家伙在班上造谣,说我吃了过了期的春药。这些无耻的家伙!

  当然,我也没让这些家伙好过,愣是逼他们一连请了我三天三食堂的鸡腿。

  当时,当我偶尔想起那个清秀的姑娘时,心里难免会有点不舍。然而,我总是很快的把这个问题抛到一边。我以为,她只不过是我生命历程当中的一个小花絮,我俩之间,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。

  不过是五天以后,我就知道,我错了,我彻底的错了。原来,我和她之间,命中注定会发生一些不得不说的的事情。虽然,我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者。

  这天晚上,我像其他无数的中国球迷一样,在第N次发誓再也不看国足的比赛之后,面对国足与韩国队比赛的诱惑,终于又一次违反了自己的誓言,围在了同班寝室那台两百块钱买的旧电视机前。当然,最后的结局也不出人们的意料之外,一伙暴怒的男生,差一点就把那台可怜的旧电视机给砸了。郁闷的我,也不想再呆在寝室里面,于是出了宿舍楼,在校园里游荡起来了。

  作为一所有着大量优异的女生资源的规模达到万人的大学,每当夜幕降临,总会有无数的野鸳鸯,成双成对的往各个昏暗的角落里钻。对于这种现象,也不知是哪一位才子,曾经做过这样一首《如梦令》来形象的描绘:

  昨夜饮酒过度,沉醉不知归途,稀里糊涂赶路,误入树林深处,呕吐、呕吐惊起鸳鸯无数。